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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無人機農藥代噴登記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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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六條之一

  • 發布日期:115-03-12
  • 發布單位: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 更新日期:115-03-13
  • 點閱次數:17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51875364號

 

主旨:預告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六條之一。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藥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

三、「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六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網址:https://www.aphi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二)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聯絡人:陳技正

    (四)電話:(02)33432059

    (五)傳真:(02)23047355

    (六)電子郵件:aphia@aphi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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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告
  2. 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六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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